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视办理局 关于不及格食物核

2025-11-20 16:12 U乐·国际官网

  依法惩罚环境:当事人出产运营超范畴利用食物添加剂的南瓜馒头的行为,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二十二条的;当事人采购食物原料未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件的行为,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;当事人未成立并恪守食物添加剂利用记度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、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,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,决定予以当事人以下行政惩罚:1。对出产运营超范畴利用食物添加剂的南瓜馒头的行为,罚款2000元;2。对采购食物原料未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件的行为,予以;3。 对未成立并恪守食物添加剂利用记度的行为,予以。以上罚没款共计2060元(贰仟零陆拾元整),上缴国库。

  当事人南宁市青秀区新田食物店于2025年7月14日制售南瓜馒头共60个,已发卖完毕。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视办理局于2025年9月15日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询拜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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